云南四川江苏等六省相继发布建筑资质延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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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六个省份相继发布了建筑资质延续通知,包括云南、四川、江苏等地。这些通知中,每个地方的政策存在差异,建筑企业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自身情况安排资质延续工作。
云南住建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企业需要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相应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准予延续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江西住建厅发布通知称,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省各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6月29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河北住建厅发布通知称,资质证书上无住建部审批权限资质的,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证书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延期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入相应的“资质”栏目,点击“延期”按钮,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称,由该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市县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仍按《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执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称,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类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企业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
江苏住建厅发布通知称,2021年1月1日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发证,1月1日后以变更或数据下放等方式由该厅发放证书的企业资质;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由该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试点下放审批权限受理并准予许可的企业资质,办理延续事项时,需该厅开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
这些通知是本周各地区建筑资质延续政策的总汇,对于想要了解更多资质政策或想要快速办理资质延续手续的建筑企业,可以咨询客服。